2022年這些新規影響大批藥店
全國
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
本次調整,共計74種藥品新增進入目錄,涉及21個臨床組別,新納入藥品精準補齊腫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見病、婦女兒童等用藥需求,調整后,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總數2860種。
新目錄于今天(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同時,新疆、安徽、四川、貴州、浙江、江蘇、重慶7省市共上千款藥品將調出醫保(詳情見后文“省市”部分)。
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更新
國家醫療保障局決定按照《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GB/T15657-2021)對醫保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中的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進行更新,2022年1月1日開始使用。
省市
粵晉贛豫湘桂瓊黔甘青寧新
阿莫西林等45個藥品正式降價
廣東等13省聯盟(廣東、山西、江西、河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阿莫西林等45個常用藥的采購期為兩年,首年采購周期從2022年1月1日起,同年12月31日止。
北京
申請定點藥店的五方面要求
《北京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提出了五方面內容:
一是醫保管理制度要求,包括配備相應醫保管理人員等;
二是醫保財務制度要求,真實記錄醫保目錄的藥品“進銷存”情況;
三是醫保統計信息要求,按要求報送醫保結算有關信息及數據等;
四是醫保信息系統要求,為參保人提供直接聯網結算,設立醫保藥品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的醫保編碼;
五是醫保藥品目錄要求,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目錄,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等。
該管理暫行辦法于2022年1月1日執行。
甘肅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每年需要修夠30分
《甘肅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指出,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并達到規定要求的學分是執業藥師注冊和保留其從業資格的必備條件,可采取面授、網授、函授等多種方式進行。
執業藥師每年應當參加教學機構組織的不少于30學分的繼續教育學習,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每年累計10學分,專業科目每年累計20學分。
其中,專業科目包括從事藥學服務工作應當掌握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涵蓋藥學專業知識、臨床醫學知識、藥物治療學知識、GSP等。
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
江西
申請定點藥店,藥師須簽1年以上合同
《江西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指出,申請醫保定點的藥店至少要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注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管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將糖尿病、高血壓用藥納入定點零售藥店保障
按照《江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江西省雙通道談判藥品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醫保發〔2021〕15號)規定,江西九江提出,凡納入談判藥品雙通道保障藥店,均可自愿申請為門診特殊慢性病的“兩病”用藥的保障藥店。
自愿申請為“兩病”用藥的保障藥店,應遵循保本微利原則,藥品零售價加成不得超過進價的10%。
四川
145種藥品調出醫保目錄
丁硼軟膏劑等145種藥品于2022年1月1日起調出四川省醫保支付范圍。
定點醫療機構可申請預付金
四川省發布《基本醫療保險結算費用預付管理暫行辦法》以促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緩解定點醫療機構墊支醫療費用壓力。
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每年 1 月 15 日前向經辦機構提出預付醫療費用書面申請,該辦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貴州
339個藥品調出藥品目錄
從2022年1月1日起,將西地碘等339個藥品(詳見附件)調出貴州省《藥品目錄》
廣東
利用雙通道發展中醫藥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保支付改革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到,要做好定點醫藥機構采購和使用國家醫保談判中成藥工作,充分利用“雙通道”藥品管理機制,將參保患者用藥的渠道拓展到定點零售藥店,更好地保障參保群眾用藥需求。
該指導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浙江
阿莫西林雙氯西林等118個藥品調出省醫保目錄
自2022年1月1日起,將阿莫西林雙氯西林等118個藥品調出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符合標準的中藥飲片將納入醫保
浙江省發布《關于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支持中藥飲片使用。中藥飲片按甲類管理,及時將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或省中藥炮制規范的傳統中藥飲片品種納入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該意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三年統一省內醫保規范
2022年1月1日起,浙江將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推進省級統籌。逐步取消影響人員流動的地方性政策門檻,各地不得根據職業、年齡、身份等自行新出臺特殊待遇政策。
2022年底前,逐步建立籌資、待遇基準制度,省域范圍內以基準為參照,推動實現籌資和待遇合理均衡。促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保統籌層次相協調。
江蘇
156個藥調出省醫保目錄
自2022年1月1日起,將鼻炎寧顆粒、益母草軟膠囊等156個藥品調出江蘇省醫保支付目錄。
“江蘇醫惠保1號”服務期開始
江蘇醫惠保1號”是為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設計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補充銜接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由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個人自愿參保。
除基本醫保保障范圍內的責任,還包括醫保目錄外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等醫療費用以及醫保目錄內藥品在醫保限定支付范圍外使用時的費用。
產品服務期兩年(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第一年的產品方案由遴選確定,第二年的產品方案根據首年運營情況動態調整價格或保障水平。
重慶
第二年消化藥品停止報銷
據重慶市醫保局信息,地方醫保品種調出的第2年消化藥品,從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醫保報銷;第3年消化藥品,將從2022年7月1日起停止醫保報銷。
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
從2022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15412元/人·年。完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政策,做好與普通門診統籌待遇銜接。單病種報銷比例仍按原政策執行。
2022年度一檔參保人最高支付限額300元,二檔參保人為500元。
新疆
305個品種調出省醫保支付范圍
自2022年1月1日起,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自行增補藥品中非民族藥的305個品種(見附件)全部調出醫保支付范圍。
安徽
149個藥品調出省醫保目錄
為確保平穩過渡,安徽省選擇分批消化藥品省級增補藥品,其中,有149個藥品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調出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門診慢性病藥品目錄范圍,2022年1月1日新目錄正式生效。
內蒙古
醫保繳費周期按業務年執行
為解決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時間與醫療保險繳費周期不一致,而產生的參保人員未繳費先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已享受醫保待遇的死亡人員欠費無法追繳等問題,內蒙古醫保局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年度按照業務年度執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全區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周期也統一調整為按照業務年度繳費。
湖北
降低特困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
湖北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提出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給予每人每年320元資助,過渡期內逐步轉為不低于個人繳費標準90%定額資助;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給予50%定額資助。
同時,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的傾斜保障政策。
《意見》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